一、成果登记要求
相关教师须通过数字杭电的“科研系统(新)”进入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同一科研成果只登记一次,且须由完成人中排名第一的我校教工负责登记,填写所有其他校内完成人员的姓名、排名等信息,其他完成人不再重复登记。具体登记要求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杭电科[2017]205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登记要求以研究生院/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二、其它
(一)本次科技成果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系统的成果新增功能将在2025年12月2日晚24点关闭,系统已录入数据修改功能将在12月5日晚24点关闭,预计2026年1月重新开放,12月的成果及其它本年度未及时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系统开放后补录。
请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科研成果的登记。
(二)教师提交的科技成果信息需经学院(科研单位)和科研院两级审核通过方可有效。请相关教师务必及时按要求修改和完善被退回的成果信息,并在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的成果已通过学校审核。
(三)教师一作成果登记由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研究生一作成果登记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审核,本科生一作成果登记由教学秘书、教务处审核。科研业绩根据成果一作类型由对应的主管部门核算。
(四)科研处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标准、学术会议类联系人:申东升(86873806),行政楼312办公室。
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类联系人:欧阳睿(86919163),行政楼316办公室。
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