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学研合作处《关于开展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对2021年以前的存量专利展开自评工作,自评内容包括自评内容包括专利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法律稳定性、是否不具备转化前景等方面。请相关专利负责人在2025年11月19日12点前完成自评信息填报。 学院将向学校报送自评中发现的不具备转化前景的专利,学校评估后统一进行处置。请专利负责人及时填报信息,积极促进转化进程。 学校通知详见:关于开展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