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一波发布时间:2026-03-04浏览次数:13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杭电人〔202015号)精神,现将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充足研究经费的在岗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科博士后合作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资助,拟用于招收博士后的项目须是本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的在研项目

(二)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必须与学院流动站所在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一致或相关;

    (三)招收博士后时距退休年限应不少于2年。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博管办审批。

三、报送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1)、《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稿请于312日前发送至qyb@hdu.edu.cn,纸质稿交至1教北326室。

联系人:邱一波  87790304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

      2.《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表》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doc

附件2: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表.doc

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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